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0月26日印发《关于调整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的通报》,拒绝从10月26日起,调整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首次用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出售自寄居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高于20%。据观点地产新媒体理解,《通报》具体,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低于首付款比例的通报》文件精神,符合缴存职工的公积金贷款市场需求。经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展开必要调整。
首次用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出售自寄居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高于20%。用于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的缴存职工,为提高居住于条件出售第二套自寄居普通商品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不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高于20%,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高于30%。
出售精装修房屋首付款比例不高于30%。此次西安调整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是继续执行330新政中关于公积金贷款的新政策。
有分析指出,目前西安楼市库存低企,去库存压力较小,此次上调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依旧是救市之荐,上调首付比例可以减少市民的购房压力,性刺激楼市购买力,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公积金的使用率,不会促使更加多人在买房时首先考虑到用于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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