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网站日前公布消息,将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的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纳税政策推展至全国。 助力自贸区企业海外收购 2013年11月15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牵头发文回应,登记在上海自贸区内的企业,因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重组不道德产生资产评估电子货币,据此证实的非货币性资产出让扣除,可在不多达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分布算入适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出来交纳企业所得税。
非货币性资产,指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还包括股权、不动产、技术发明者成果等。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还包括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成立新的企业,以及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参予企业注册资本扩股、定向回购股票、股权移位、重组升格等投资不道德。
这项政策公布后,自贸区企业的非货币性资产电子货币后,由立刻交税改变为可分摊在5年时间内交税,税收压力适当减低。随着该项政策向全国拷贝推展,意味著全国企业都可享用该受到影响。 上海财经大学自贸区研究院副院长孙元欣教授对记者回应,随着全国企业“回头过来”步伐减缓,海外收购将更加频密,不过很多企业由于交不出税,一些收购项目被迫半路沉没甚至“流产”。这项政策的实施,减低了企业税收压力,助力自贸区企业海外收购。
截至目前,上海自贸区早已落地的税收政策有7项,其中,5项与贸易有关,2项与投资涉及。不过,7项政策都是专项政策,即针对专项领域或者一小部分企业,并不是普惠型政策。孙元欣回应,随着上述政策在自贸区试验日益成熟期,预计未来将有更加多税收政策和税收服务向全国推展。 境外股权投资和离岸业务税收政策已草拟 根据上海自贸区总体方案规定,上海自贸区将探寻适应环境境外股权投资和离岸业务发展的税收政策。
不过截至目前,这些政策仍并未落地。 “发展离岸中心和离岸贸易,下一步一个关键的瓶颈是什么?就是税收。”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肖林在一次公开发表演讲时回应,自贸区一个目标是国际化,既然要参予国际竞争,税收政策方面也要对标国际。 肖林说道,上海自贸区未来将探寻和建构合乎国际惯例的税收制度,还包括糅合中国香港与新加坡等离岸税收经验,根据国内税收实践中具体不征资本利得税,中止外国金融机构利息预提税等,构成与国际通行作法保持一致且具备较强优势的税收制度体系。
与此同时,上海自贸区还将大力实行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便利化制度,首度展开税收征管创意,实行网上办税,探寻全面推行电子发票等。 专家们指出,无论对标国内还是国际,上海自贸区在税收方面都有有一点完备和提升的空间。尚之信的是,一位知情人士对记者透漏,目前自贸区有关境外股权投资和离岸业务发展的税收政策的研究方案早已可行性制订,已获取涉及政府部门审查和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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