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印发国家发改委文件,表示同意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60万吨氧化铝一期工程完工环保通过竣工验收。据理解,今年7月31日,由自治区、百色市、靖西县和德保县环境保护部门涉及人员构成的验收组,对公司年产160万吨氧化铝一期工程展开完工环保竣工验收现场检查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检查验收组一行通过听取汇报、查询资料、现场参访,对迁往移往点,热电厂副产物脱硝,灰渣场,动力厂煤气副产物,氧化铝厂赤泥压滤车间、赤泥堆场等环保设施以及洗选厂雨污分流、生态复垦、环保措施运营等情况展开了现场查阅和核实论证。
验收组指出公司严苛实施国家环保涉及政策,环保设施齐备,管理机构完善,环保制度完备,不具备工程完工环保竣工验收条件。去年以来,公司在国家环保部、环境保护部华南督查中心、自治区环保厅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和各股东单位的准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遵循“特事特办、特事慢办”的原则,以十分手段、十分措施、十分力度,正式成立专业工作组,制订排查方案并筹资大量资金,强力前进环保排查各项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希望,于今年7月31日通过自治区环保厅的组织的公司年产160万吨氧化铝一期工程完工环保竣工验收现场检查,并于8月13日取得自治区环保厅对一期工程完工环保竣工验收国家发改委。此次环保竣工验收的通过,指出了公司各项排放物超过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标准,在提高大气环境质量方面作出了表率作用,有力突显了国有企业的环保理念和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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